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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房建市政相关招标业务群通知及提醒(2026年4月15日)徐州市房建市政相关招标业务群通知及提醒 友情提示: 专业工程要业绩,可不对业绩的四库一平台提出要求。如,提出要求,建议按照范本实施,需要求C级及以上。 2026年4月15日 友情提示: 1.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标段,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写出中小企业具体名称的问题,经咨询省招标办领导,这个地方可以不写出中小企业名称,只要在中标后,按照范本格式分包给中小企业就可以。 2.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标段,招标人可以对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提出《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要求。 2026年4月13日 通知: 近期发现代理公司在办理发包初步方案登记时标段划分不知怎么填写。请各代理公司在办理项目发包初步方案登记时,要把项目的标段都填写清楚,例如一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所涉及的标段都要在发包登记表中体现。请大家在办理中与招标人解释一下,谢谢大家配合。 2026年4月10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版)〉等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苏建招〔2025〕13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省厅发布的最新版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了补充完善,标准施工文件和标准工程总承包文件以批注的形式发给大家做参考。 业绩表述的建议 1.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模版 投标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或其他指标)在XXX万元(含)及以上的***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且提供的业绩为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2.专业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模版 投标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或其他指标)在XXXX万元(含)及以上的XXX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因省库不支持项目负责人业绩链接,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所用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链接到投标人业绩或者提供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或者分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网页截图(该内容为可选项,可不选。如选择,建议不加改动的引用)。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模版 投标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或其他指标)在XXXX万元(含)及以上的XXX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因省库不支持项目负责人业绩链接,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所用的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链接到投标人业绩或者提供扫描件)。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为准(如要求面积指标,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监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模版 投标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 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或其他指标)在XXX万元(含)及以上的***的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因省库不支持项目总监业绩链接,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所用的项目总监类似业绩链接到投标人业绩或者提供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建筑面积作为类似工程业绩指标的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单项监理合同监理范围包括多个施工许可证的业绩,应当认可)。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件: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2026年4月10日 提示: 1. 从即日起,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代理合同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的项目,代理费表述一块规范如下: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以****形式已列入工程量清单中。具体如下:费用金额:******元或者按照 *******计取。支付时间:中标人应在*****前,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3月25日 通知: 《2025年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通报》(苏建招〔2026〕22号)已经发布,我市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公告没有明确招标项目所有的资格审查条件、标准和方法以及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代理合同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但在招标控制价中未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个别项目存在要求在供货单位在本地设立直营维保点; 5.个别项目存在施工招标时没有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按照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进行招标的情形。 请各代理机构对照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后续工作中不出现同类问题。 2026年3月16日 通知: 因省厅一体化平台变更为江苏省数字化监管平台,省厅的项目登记也变更系统,请各代理企业按以下流程帮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登记流程。如有问题,请打电话66998062咨询,如有技术问题请加QQ群:1033657259咨询。 2026年3月4日 省招标办发布的两个注意事项,请各代理公司知悉: 交易系统设置两阶段评标办法的注意事项——关于2025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25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性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列举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全部因素。 采用两阶段评标的,交易系统开发时需对上述评审因素进行如下设置: 一、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性评审标准的“报价唯一性”和响应性评审标准的“投标报价”(见附件1); 二、在第二阶段评审的评标办法正文部分中增加报价文件无效标的相关描述:投标人出现本章“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见附件2); 评标系统设置时,第二阶段分4个步骤:1.投标报价有效性评审;2.投标报价有效性评审结果汇总(投标报价评审为无效标的,不参与后续计算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详细打分;4.投标报价打分结果汇总。 附件1:
附件2:
交易系统设置两阶段评标办法的提醒事项——关于2025版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2025版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性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列举采用两阶段评标的全部因素。 交易系统在开发两阶段评标办法时需对上述评审因素进行如下设置: 一、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性评审标准中的“报价唯一性”。(见附件) 二、评标系统设置时,第二阶段评审分4个步骤:1.投标报价有效性评审;2.投标报价有效性评审结果汇总(投标报价评审为无效标的,不参与后续计算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详细打分;4.投标报价打分结果汇总。 附件:
2026年2月9日 按照《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意见》中“实行标前现场查看制度”的要求,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增加“上传标前现场查看表和现场照片”功能,自2026年2月1日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时,应当通过“上传标前现场查看表和现场照片” 功能上传现场查看表和现场照片。 2026年1月30日 2026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