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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苏建招办[2004]5号、苏建招协[2004]5号)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苏建招办[2004]5号、苏建招协[2004]5号 各市招标办(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省招标办和省招投标协会联合拟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建招办[2003]9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送《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的内容,已经作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附件一的内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需要再单独报送《工程招标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电子稿,可以在江苏工程建设网(www.jscetcc.com)下载。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二00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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