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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的通知苏建招[2005]317号南京市建委、各市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建市[2005]90号,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本《示范文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制,定点印刷,由省建设...
2026-02-28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05〕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山东、江苏省建管局: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5—0215)(以下简称《示范文... 关于统一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苏建招办[2004]5号、苏建招协[2004]5号各市招标... |